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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養榮民遺眷身障戶救助 四月一日接受申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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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台北訊)財團法人榮民榮眷基金會一○○年度就養榮民遺眷身心障礙戶救助案,自四月一日至三十日接受申請。 基金會表示,凡屬就養榮民遺眷,持有縣市政府核發之身心障礙手冊者,其家庭中,主眷及其子女為中度身心障礙以上之身心障礙者,列為救助對象。 基金會強調,凡符合條件的就養榮民遺眷,可依規定時間內檢附相關證件,洽所在地榮服處協助辦理申請事宜;因申請人數眾多,所附有效資料與證件,請事前詳細檢視比對,以避免不符合申請條件。(點閱次數:177)